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伏组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光伏板的两个横向棱边的底部均分别设置有一个向外凸出的底部构件;所述横向水槽均为横截面为U形的槽状结构;每个所述横向水槽的顶部两侧分别设置有向内凸出的条状结构件;所述一横向水槽的一侧的条状结构件勾在对应侧的所述光伏板的底部构件上,所述一横向水槽的另一侧固定在所述底座支架上;
横向水槽包括一横向水槽和二横向水槽,纵向水槽包括两个一纵向水槽和二纵向水槽。
横向水槽设置在处于底端的一排光伏板的底端棱边的正下方;第二横向水槽设置在每相邻两排光伏板之间的间隙的正下方;
进一步的,每个所述光伏板的两个横向棱边的底部均分别设置有一个向外凸出的底部构件;所述横向水槽均为横截面为U形的槽状结构;每个所述横向水槽的顶部两侧分别设置有向内凸出的条状结构件。
横向水槽1设置在每个光伏板3的底侧棱边的正下方;所述纵向水槽2设置在每列所述光伏板3的两侧棱边的正下方;所述横向水槽1和所述纵向水槽2的开口均朝上设置;所述横向水槽1和所述纵向水槽2均与对应的所述光伏板3连接;所述纵向水槽2均连接在所述底座支架上。光伏组件,其与实施例三中的光伏组件的主要结构相同;但是本实施例四提供的光伏组件还涉及了具体的结构设计。